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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将划分5个等级

news2024-12-18 12:3284106763
近期,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出台了《深圳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住房租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已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这份《管理办法》共包含七章三十一条,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根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信息主要通过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市法治政务信息平台等进行数据共享,并由住房租赁企...

近期,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出台了《深圳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住房租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已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这份《管理办法》共包含七章三十一条,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根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信息主要通过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市法治政务信息平台等进行数据共享,并由住房租赁企业自行申报。

在信用评价方面,该管理办法将住房租赁企业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总评价分数中,比例为30%;而行业监管信用评价则占比70%,由市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构建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具体来说,行业监管信用评分包括基本分、扣分和加分,其中基本分为700分,总分范围从0分到1000分。

根据总评分,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等级将被分为AA(信用优秀)、A(信用良好)、B(信用一般)、C(信用较差)和D(信用差)这5个等级。

管理办法还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可以在被租赁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向区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对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主要以惩戒为主,激励为辅。其中的激励措施包括推荐评优和优化监管频次,而惩戒措施则涵盖限制评优、约谈、培训、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以及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和将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信用等级为D的住房租赁企业将依法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并即时通报给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深圳信用网、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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