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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洋县:支持城投集团回购存量商品房和二手房用作保障房等

news2024-05-28 16:33228320
2022年5月23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优化政策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城投集团回购存量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和征迁安置房,面向社会租赁,以解决新市民、年轻人、公服人员和开发区企业员工的住房需求。税务部门将按相关政策对回购的住房给予税费减免,并计划回购存量商品住房数量为200套...

2022年5月23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优化政策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城投集团回购存量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和征迁安置房,面向社会租赁,以解决新市民、年轻人、公服人员和开发区企业员工的住房需求。税务部门将按相关政策对回购的住房给予税费减免,并计划回购存量商品住房数量为200套。这项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措施原文:

优化政策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和优化以下措施。

一、购房契税补贴。居民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三、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房补贴。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500元/m2补贴。

四、非沙洋户籍人员购房补贴。非沙洋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500元/m2补贴。

五、教职工购房奖补。本县教职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单职工奖补20m2/套,双职工最高奖补30m2/套。

六、医务人员购房奖补。本县医务人员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单职工奖补20m2/套,双职工最高奖补30m2/套。

七、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中心城区园区产业工人,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500元/m2补贴。

八、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多孩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享受各类购房补贴的同时,二孩家庭按照建筑面积再给予200元/m2补贴,三孩家庭按照建筑面积再给予400元/m2补贴。

九、支持汉江圩垸搬迁。汉江圩垸搬迁农户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600元/m2补贴。

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鼓励个人以个人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端住宅的,贷款额度可按照房屋价值的70%计算,最高不超出当期贷款限额的2倍。

十一、促进供给端提质,给予房企调整建设规划的权利,支持商品房现房销售,鼓励房企开展住房个性化定制和团购活动。

十二、加快优质土地供给,围绕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科学安排供地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

十三、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降低住宅公摊面积,提高房屋的使用率和舒适度。

十四、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手续,实行企业承诺容缺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十五、支持回购商品住房。城投集团回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和征迁安置房,面向社会租赁,解决新市民、年轻人、公服人员和开发区企业员工住房问题。

十六、推行以旧换新模式,对有意愿出售现房并在政策执行期内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可以由城投集团对原住房进行评估收购,并作为公租房向市场租赁。

十七、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未完成的棚户区改造,引导居民迁出购房。

十八、加快推进项目征收拆迁,加快项目征收拆迁,原则上不再进行还建安置,引导征收拆迁户置换中心城区存量商品住房。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若与国家、省、市规定不一致,以最新规定为准。本《措施》中的契税补贴政策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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