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即日起至11月5日征集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
news2024-10-30 01:22958320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通知称,自10月28日起至11月5日止,将开始接收市区内已竣工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此举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官方公告详细说明,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购买工作。征集对象是市区内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愿意参与将其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通知称,自10月28日起至11月5日止,将开始接收市区内已竣工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此举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官方公告详细说明,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购买工作。征集对象是市区内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愿意参与将其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房源要求包括住宅性质、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已取得竣工备案手续、权属清晰、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明晰、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等。优先考虑整栋或整单元尚未售出的楼栋项目。
购买价格将以当地保障性住房重置价为上限,即划拔土地成本、建筑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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