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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集团拟将首创钜大私有化 注销价大幅溢价46.55%

news2024-10-30 01:06840280
10月28日,首创钜大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布根据公司法第86条,通过协议安排计划将首创钜大有限公司私有化。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于2024年10月16日(交易时段结束后),要约方要求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第86条通过协议安排,向计划股东提出私有化首创钜大的建议,包括注销计划股份,并以现金形式支付每股计划股份的注销价,同时撤销其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根据计划,所...

10月28日,首创钜大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布根据公司法第86条,通过协议安排计划将首创钜大有限公司私有化。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于2024年10月16日(交易时段结束后),要约方要求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第86条通过协议安排,向计划股东提出私有化首创钜大的建议,包括注销计划股份,并以现金形式支付每股计划股份的注销价,同时撤销其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根据计划,所有计划股份将被注销,每股计划股份将以0.85港元的现金注销价换取。此现金注销价相较于在联交所最后交易日的每股0.58港元的收市价,溢价约46.55%。若该计划获得批准并实施,所有已发行股份将由要约方的最终母公司首创集团间接全资拥有。

该私有化建议允许计划股东以溢价退出,现金注销价相较于股份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0.58港元、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0.60港元以及9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0.51港元,溢价分别为46.55%、41.75%和65.44%。

截至公告日期,要约方持有首创钜大约65.72%的已发行股本,由首创城市发展集团间接全资拥有,而首创城市发展集团又由首创集团全资拥有。

截至公告日期,要约方持有首创钜大701,353,846股股份(约占已发行股本的65.72%),与一致行动方共同持有721,153,846股股份(约占已发行股本的67.57%)。计划股份(包括346,036,456股股份)占首创钜大已发行股本的约32.43%。

公告显示,由于长期股价表现不佳,首创钜大无法通过股权融资筹集资金,且需继续支付维持上市地位所需的成本。因此,私有化后撤销上市地位将有助于节省相关成本。

要约方已委任中金公司担任本次私有化建议的财务顾问。

另外,公告提及,首创钜大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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