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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 被冻结2000万元及查封资产

news2024-06-15 12:41658690
2024年6月11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退市商城”)发布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简称“商业城百货”)收到民事裁定书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告,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近期接到辽宁省沈河区人民法院(简称“沈河法院”)出具的(2024)辽0103民初10496号民事裁...

2024年6月11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退市商城”)发布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简称“商业城百货”)收到民事裁定书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告,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近期接到辽宁省沈河区人民法院(简称“沈河法院”)出具的(2024)辽0103民初10496号民事裁定书。

商业城百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盛京银行于2024年6月6日向沈河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商业城百货名下银行存款共计200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提供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发出的保全担保书作为担保。

沈河法院审核后认为,申请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以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商业城百货名下银行账户200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盛京银行提前支付。本裁定立即执行。

沈河法院根据已生效的(2024)辽0103民初10496号文件通知被执行人,目前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庭文书规定的义务。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104、105条规定,特别裁定如下:查封商业城百货位于沈河区中街路216号以下的负一层地下停车场(坡道)343.61㎡、负二层地下停车场5196.22㎡和负三层地下停车场5891.60㎡。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4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

沈阳商业城表示,公司及商业城百货尚未收到上述裁定与案件相关的传票和起诉状以及其他法律文件。鉴于本次公告中提到的案件尚未进行开庭审理,以上事项对公司目前和未来利润可能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具体的案件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决定,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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