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回复问询函:不存在利用无约束性框架协议炒作股价情形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6月11日发布了一份公告,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做出了回应。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该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与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767号)。公司经过认真核查后给出了回复。
在2024年6月7日,迪马股份发布公告称,与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加强在多个业务板块上的战略合作,具体金额暂未确定,内容和细节也尚未明确。
迪马股份回应称,该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尚无实质性影响,仅是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的协议,具体内容和细节尚需进一步确定。未来将根据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来确定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而签署的协议,具体内容和细节将以后续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正式合作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协议并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对公司的业绩暂无实质性影响,未来业绩将根据正式的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而定,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然而,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等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重庆发展投资是否参与公司的资产重整、债务重整和股权重整等事宜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面临破产的风险,且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另一方面,在之前,迪马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多次发布了签署框架协议事项。公司两次回应问询函称,相关协议并无强制法律约束力。迪马股份回应称,公司与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双方已建立协调机制进行交流和沟通,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不存在不及预期或无法履行的风险,也未发现利用无约束性框架协议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