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长岭街水西社区(水西片)旧改招引合作企业 拆迁安置总投资额32.62亿
6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水西片)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
据了解,项目位于黄埔区水西社区,范围包括萝平路至东、广佛肇高速至南、梅花岭至西、下岭山至北;项目合作内容涵盖旧村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及旧村改造项目履约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等。
该项目的拆迁安置总投资额约为32.619亿元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方案批复为准)。
申请合作企业需具备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建设能力和经验,并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过去3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至少3年;
2、近3年内累计竣工房屋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
3、拥有5名或以上的职称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相关经济专业管理人员,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需具备初级以上职称,同时还需要有配备统计人员以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申请合作企业的竣工房屋建筑面积和人员可纳入该企业数据范围。
申请合作企业应具备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1、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验资报告为准),同时应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竞选文件需要提交竞选承诺书);
2、对于现有建筑面积小于60万平方米的项目,企业总资产不得低于100亿元,净资产不得低于30亿元,企业资产纳入数据范围的前提是企业本身或其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需提交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申请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缴纳1亿元人民币的竞选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此外,一旦被确定为竞得合作企业,需在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承担项目前期相关投入和费用(需提供有效支出凭证),并与项目招商主体就费用承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按约定时间返还相应款项。若因竞得企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未按时归还款项,则视为自行放弃合作资格,招商主体有权解除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