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年起为困难职工提供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news2025-01-05 12:3033109763
天津市发布了一项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水平的新政策,名为《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此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 根据最新规定,符合条件的天津市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包括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并且上一自然年度有还款记录,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利息补贴申请。补贴...
天津市发布了一项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水平的新政策,名为《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此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
根据最新规定,符合条件的天津市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包括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并且上一自然年度有还款记录,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利息补贴申请。补贴数额为借款人上一年度已支付公积金贷款利息的50%,包括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但不包括罚息。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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